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城市规划师、建筑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班毕业学历,被聘为助理工程师(助理城市规划师、助理建筑师)3年以上;(二)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三)大学专科毕业7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四)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或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为工程师(城市规划师、建筑师)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