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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21: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按照楼主所描述,
店主应该是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
1、正当防卫的条件
(1)起因条件:现实的不法侵害 (攻击性、紧迫性、侵害性,但有例外-盗窃罪);
问题:① 大喊吓走侵害人 (不是正当防卫,因为大喊不可能给侵害人造成损害)
② 对物防卫 (不是正当防卫)→注意:对犯罪人指使的动物防卫不是对物防卫
③ 对过失的防卫 (可以正当防卫)
④ 对不作为的防卫 (一般不可以,但如果具有紧迫性则可以正当防卫)
⑤ 对自招行为的防卫 (引起者有忍受义务)
⑥ 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防卫条件(可以防卫,但必须别无选择迫不得已)
―――假想防卫的主观为过失或意外事件,但假想防卫过当可以成立故意犯罪;
(2)时间条件:法益侵害的紧迫性。→ 否则构成防卫不适时(事前防卫、事后防卫)
在财产性违法犯罪情况下(状态犯,如抢劫、抢夺、盗窃、敲诈),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被当场发现并同时受到追捕的,一直延续到不法侵害人将其所取得的财物藏匿至安全场所为止,追捕者可以适用正当防卫。

(3)对象条件: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对共犯中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者不能正当防卫→否则构成对第三者防卫
(4)主观条件:排斥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的正当性。→必须有防卫意图
(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2、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罪过形式:过失、间接故意(通说)。
防卫过当是一个法定量刑情节,处罚原则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3、特殊正当防卫权:只有当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回答2:

首选,可以看出老板是出于保护自己的生命做出的反应,也就是正当防卫,但是正当防卫不是没有节度,老板把两个年轻人打死,这显然超出正当防卫的限度,对于老板是一种犯罪,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像死亡这种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回答3:

涉嫌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
鉴于你说的是对方一伙人寻衅滋事在线,那么店老板属于正当防卫,究竟是否防卫过当,还要看警方掌握的证据。
发生这样的事情,仅仅咨询是不够的,必须去找个好一点的律师参与进来,让律师去查阅警方的笔录,和会见当事人,争取做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吧!

回答4:

我认为老板并没有犯罪 因为这属于正当防卫 老板并不是先下的手 而是两个青年先动手打的人

回答5:

这种情况应该属于防卫过当。
可能会有一些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