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7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制定预案演练计划法律依据 扩展
制定预案演练计划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规定了组织单位应制定预案、进行演练的义务,以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进行。
同时,各地区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预案演练计划的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