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补充保险指什么?

2025-12-17 22: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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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补充保险指企业在国家统一制订的基本社保之外,企业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履行了缴纳基本社保义务之后,专门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附加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民法典中设计合同要约定质保金吗?
不是必须约定质保金。在合同中都会约定质保金的金额,用做保证与保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应约定什么条款
劳动合同应约定以下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其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法律依据: